材料一:
材料二:“夏五月(公元前 202 年 5 月),兵皆罢归家。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入关灭秦的士兵愿留在关中的免徭役 12 年),其归者半之(愿回原籍的免徭役 6 年)。民前或相聚保山泽(战时逃亡山泽的),……令各归其县,(恢)复故爵、田宅。……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
——摘编自《汉书·高帝纪》
材料三:(南朝时期)南方土地开发的范围扩大,许多荒芜之处得到垦殖,宋元嘉间,开发湖熟
废田千顷。……直至陈朝,政府仍然鼓励垦荒。……南朝作物产量激增。岭南地区水稻二熟甚至
三熟。梁天监四年(505 年),“是岁大穰(庄稼丰收),米斛三十”,斗米仅值三文钱。粮价
低贱如此,说明南方农业生产水平提高。
——摘编自《新编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