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周朝至汉代,统治者都曾大兴“常平仓”。隋朝后,官方“社仓”带有强制性。隋文帝下诏各州百姓及军人“输粟储仓”,如当地出现饥饿贫困者,以社仓赈济百姓。宋代设
“常平仓”“惠民仓”“广惠仓”等,有济贫、恤孤之用。明朝规定,各州县必须立东、南、西、北四仓,每年储米粮,储备满两年的量,仓由“笃农”专人掌管,民户出谷多者,可免征税两
年或补授官衔。清朝时也有社仓、施粥厂等做法。汉文帝时期“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南朝时期“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咸加振恤”,宋朝曾“诏募民修农田水利”,清代地方常举办义学、施医局、埋葬厂等,进行社会救济。
——据郭亚雄《中国古代社会保障思想及其行为探究》
材料二:二战后,欧洲发达国家经济发 展迅速,在创造巨大财富基础上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国民即使遭遇年老、疾病和失业等困境时,仍能过上温饱无忧、不失尊严的生活。这种重视社会平衡发展的欧洲模式被称为“福利国家”模式。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发达国家发展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经济增长乏力给其福利制度带来很大压力和考验。该时期,失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摘编自唐虹《欧洲福利国家的困境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