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代的城市管理以治安和政治管理为中心,仍实行坊市制度。宋代,随着坊市制度的瓦解,此前的坊门已经废弛,街、坊地界划分已经混乱,在州府及以上城市中形成了以厢统坊的厢坊制,并出现厢坊、壁隅交错并存,行政、民事、赋役、军事等交叉管理的格局,县级城市中则主要以坊进行管理。具体职能方面,厢主要管理行政和治安。壁和隅是军事性机构,其区划与厢、坊交错,主要管理军事、防火和治安,民事则主要由州县政府管理。而坊作为宋代城市中最普遍存在的城市基层管理单位,起初具有行政管理与治安管理等职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厢坊制交叉管理使得坊作为管理单位的特点逐步淡化,成为征收赋役的基层单位,坊与巷日渐混同。
——摘编自寇博文、贾莹《宋代江南城市基层管理研究——以厢坊制为例》
材料二:自16世纪以来,伦敦作为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城市不断扩张。面对经济、社会的剧烈变化,伦敦的城市形态日趋落后,城市环境不断恶化,政府消极被动的管理方式,并不能解决城市快速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1 666年,伦敦大火为城市重建提供了契机。在王室主导下,依靠不断深化的经济社会变革,伦敦依据大火后的城市实际状况,折中设计师提出的重建方案,统一新建建筑规格,着重修建基础设施和标志性建筑,城市功能日趋完备,从而完成城市形态的转变。完成城市转型后的伦敦,自身活力大大提升,也引领了其他城市的建设风潮。
——摘编自刘聚《近代早期伦敦城市治理转型研究(1666~17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