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唐朝在建立之初,承袭隋朝制度,实行府兵制。唐玄宗后期,贵族、豪强地主之间的土地兼并问题日趋严重,使得折冲府(府兵的基层组织)户口大量流失,折冲府兵员严重不足。专门的禁卫军替代府兵承担宿卫京师的职责,府兵逐渐沦为权贵的仆役。与此同时,边境形势日益恶化,边将腐败日益严重,府兵纷纷逃亡,甚至不惜自残以逃避兵役。天宝八年(749
年),管理府兵的折冲府已经无兵可交,唐政府不得不停止征发府兵,改行募兵制,即招募士兵永久驻扎边境军区,赐予其田地,甚至允许士兵携家前往边境。这些士兵主要来自流民及原来边防兵员。每个军区有固定的名额,边防健儿固定从属于相应的军区,承担所属军区征战、防御的职责。实行募兵制以后,唐朝军队总体数量减少,但是核心战斗部队趋于稳定,战斗力大幅度提高。随着募兵制的推行,相应的节度使制度也成熟起来。
——摘编自郭绍林《唐代军事制度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