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德国是世界上最先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 早在19世纪80年代,在日益高涨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首相俾斯麦主持创办了一系列社会保险。1883年医疗保险首先开办,接着事故保险和养老保险也相继开办。1927 年增设了失业保险。二战以后,社会保险事业得到改进,保险范围继续扩大,保险待遇明显改善,特别是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改为动态增长。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稳定德国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维持这一制度的代价也相当惊人,其各项费用已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大约十分之三。
——摘编自刘瑛《走进德国》
材料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这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内容。2010年,实现了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又是人口大国,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尤其要将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心和财政投入的重点向农村倾斜,以求逐步缩小城乡社保的差距。吸取了我国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国家社会保障措施和资金逐步由“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转变,实现社会保障资会桌源的多渠道筹集。
——摘编自袁纲《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