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之前在某石化厂工作,后来该厂与一家著名的化妆品公司联营,做化妆品推销和美容业务。徐女士从2018年2月25日到2021年3月都在该厂工作。2021年6月,徐女士被无缘无故中止了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后,徐女士发现,工作期间有1年时间该厂没有为她缴纳“五险一金”。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该厂侵害了徐女士的什么权利?应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