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亚夫传
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 曰: “天子且至! ”军门都尉曰: “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 不闻天子之诏’。”居无 何, 上至, 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 “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 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 “将军约, 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至营, 将军 亚夫持兵揖曰: “介胄之士不拜, 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 改容式车。使人称谢:“皇 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
五岁,迁为丞相,景帝甚重之。景帝废栗太子丞相固争之不得景帝由此疏之。
……
其后匈奴王唯徐卢等五人降, 景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唯徐卢等 为列侯。亚夫因谢病。景帝中三年,以病免相……
居无何,条侯①子为父买工官尚方② 甲楯③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④苦之,不予钱。
庸知其盗买县官⑤ 器,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污条侯。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 “吾不用也。”召诣廷尉⑥。廷尉责曰: “君侯欲反邪?”亚夫
曰: “臣所买器, 乃葬器也, 何谓反邪?”吏曰: “君侯纵不反地上, 即欲反地下耳。” 吏侵之益急。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节选自司马迁《史记 ·绛侯周勃世家》,有删节)
注:①〔条侯〕指周亚夫, 文帝时亚夫被封为条侯。 ②〔工官尚方〕专做宫廷用品的 工官。 ③〔楯〕盾牌。 ④〔取庸〕搬运的雇工。 ⑤〔县官〕天子之谓也。 ⑥〔廷尉〕汉时职能机构,掌刑狱和修订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