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2022年10月31日,王某、任某、梁某三人驾车从省外回杭途中,在进入临平区绕城高速乔司东检查站时,故意隐瞒行程、逃避防疫检查,后梁某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三人的行为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目前,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已依法对该三人刑事立案侦查。
相关链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