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
孟子曰:“……丈夫①之冠②也,父命③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④!”以顺为正者,妾妇⑤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⑥,立天下之正位⑦,行天下之大道⑧。得志,与民由⑨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节选自《孟子•滕文公下》)
【注】①丈夫;成年男子。②冠:古时男子二十岁称作成年,要举行加冠礼,③命;教导④夫子:丈夫。⑤妾妇:妇女,这里“妾”“妇”连用。⑥广居:宽大的房子,孟子用来比喻“仁”。⑦正位:正确的位置,孟子用来比喻“礼”。⑧大道:大路,孟子用来比喻“义”。⑨由:遵循大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