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目录清单》指出,各地要将贯彻落实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放,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学习掌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目录清单,熟悉具体运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将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列明的情形,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 段代替行政处罚,增强行政执法中包容审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宽严相济、刚柔并施、 法理相融,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做法对于各级政府更好推进执法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