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西汉承袭了秦的户籍制度,与此同时又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把农民固着在土地上,以使土地得以充分有效的利用,从而保证国家有充足的赋税收入。汉政府表彰累世同居,法律禁止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孙分门立户,魏晋时期,政府颁布了“户律”,实行编户齐民,将户籍管理法律化。宋朝实行都保制,王安石变法时期又实行保甲制度强化对社会的控制。宋朝有最为典型的特权户籍"官户”,它可享受荫补(即做官的资格),减免某些税收,差役免除和减免刑法等特权。元代以后,工匠被编入专门的户籍叫“匠户”。明代以户帖制与黄册制登记户口,将户口、土地和赋税三者合一。在管理上,明朝实行里甲制,严格限制人口的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处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清朝康熙之后,随着“摊丁入亩”政策的推行,赋税和户口之间的关系被土地所取代,户籍申报编制的经济意义降低。随着保甲制度在全国范围的广泛建立,乾隆三十七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淡化了户籍的赋税功能,而强化了政治控制功能。
——江立华《我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及其特点》
材料二:中国古代的人口统计都是以户口为调查对象,而掌握户口数的主要目的是征收赋役,因此政府在统计时只限于设置郡县的地区。普遍存在的户口隐匿和人户逃亡也降低了户数统计的准确性。明清时期,户籍与赋役逐渐脱钩,但百姓依然以少报或漏报为宜。
——摘编自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第1卷)
材料三:明末清初的数十年间,四川遭受了多次战乱、天灾及瘟疫,境内人口锐减,耕地大量荒废。当时四川人口大约只有50万,达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在此情况下,清政府实施“移民垦荒”政策。尤其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政府明确规定四川荒地归移民所有,全国掀起了移民入川的浪潮。在不到100年的时间内,四川移民已达632万人。到嘉庆末年,四川人口更是达到2000多万,全国最多。这次移民中,湖北、湖南的最多,故称“湖广填四川”。大规模的移民使四川农业生产力迅速恢复。“五方杂处”的环境促进了不同文化的交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四川移民文化,如川剧。同时湖广填四川改变了汉唐以来由北向南移民格局,开创了由东向西大移民的先例。
——摘编自陈世松《大变迁:“湖广填四川”影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