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该《意见》的出台旨在( )
①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
②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③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加强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
④促进基层政府简政放权,促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能的转变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