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一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必须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
③《民法典》明确规定追偿权,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④物业服务企业“守土有责”,未履行其应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作为赔偿义务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