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七月,司马光知谏院“以言事为职”,开始了他为时五年的谏官生涯。改革科举考试是司马光进谏的重要方面,是其吏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宋承唐制,先考辞赋,后考其他。司马光在《论举选状》中明确提出,科举选人应“以德行为先”,其次是经术,再次是政事(政治见解),最后才是艺能(辞赋)。“明经”一科向来考五经、九经的背诵能力,所以一些擅长背书的人往往高中,有治国安邦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反而会落选。司马光主张多出一些分析性的考题,把“明经”一科从死记硬背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当时的考官出题不求实际、只求奇巧,“或离合句读,故相迷误;或取卷末经注字数,以为问目”,使得百分之八九十的应试举人交白卷,偏离了科举取士的本意,而起了埋没人才、摧残人才的反作用。司马光对这一现象给予了抨击,明确提出应重选命题官,用“通经术、晓大义”的人来命题。
——摘编自宋衍申《司马光知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