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顾炎武(1613-1682),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他的经济思想丰富而深刻。他提出“利在于民,犹在国”的原则,强调“天子不能与万物争权”“民得其利则财源通”。他还主张,对手工制造业、矿冶业和商业等行业,封建国家应“一税之后,不问其所之”。他还指出,“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是常情也。……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认为应通过尊重人的本性来管理经济。他主张要“藏富于民”,指出“有生财之方,而后赋税可得而收也”。财政分配应兼顾中央和地方,要使“州郡有余”。发展社会经济要“与天下同利”,不要急于求成,不要贪图小利。这些思想至今仍散发着光彩。
——摘编自田泽滨《顾炎武经济思想简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