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二:根据宪法规定,提议宪法修改的有两个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宪法之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和其他议案,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