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公司将物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按照货物实际价值50万元进行赔偿。医疗器械公司认为,物流公司擅自将承运业务转包,存在重大过失,不适用保价限赔条款,应当按照实际价值全额赔偿。但物流公司表示,医疗器械公司虚报货物价值,公司只收取了600余元运费,却被要求承担50万元货物的赔偿风险不合理,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2000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医疗器械公司自担40%的责任,物流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向医疗器械公司赔偿损失30万元。
法律链接: 保价条款属于限制赔偿责任条款,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承运人据实赔偿的责任,限制了托运人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