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宣言 中国民族乃酷爱和平之民族。今虽备受内外不可忍受之压迫,仍本斯旨,对于政府提出最后最低之要求如下: 一、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月两次密约; 二、免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责、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 三、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 四、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 五、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 我市民仍希望和平方法达此目的,倘政府不顾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 人劳工人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特此宣告,敬求内外人士谅解斯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