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明确将监察委和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至此,湖南备案审查报备主体从过去的“一府”变为“一府一委两院”,实现了人大监督对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五年来,全省三级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各类规范性文件11677件,审查发现问题文件399件
结合材料,运用“人民当家作主”的相关知识,说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