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颠覆了中国传统小说大团圆的结尾形式,而以人物悲剧性的命运作结,从而使全书都笼罩着厚重的悲剧气息。也正因此,《红楼梦》被王国维视为“悲剧中之悲剧”。
我国著名文艺理论家朱光潜认为:“戏剧在中国几乎就是喜剧的代名词,其中没有一部可以真正算得上悲剧。”《红楼梦》出现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就被颠覆了。《红楼梦》对中国传统悲剧意识的最大突破就在于它一反大团圆结局,将人生无所不在的悲剧现象上升到哲学高度来认识。
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是《红楼梦》悲剧的主线。宝玉深爱黛玉,却不能与之生死相守。黛玉的飘然而逝,令宝玉心如死灰。可以说,黛玉的死对宝玉来说不仅是爱的破灭,而且也是人生价值的彻底毁灭。宝钗虽然与宝玉成亲,相比较之下,也许薛宝钗的命运比林黛玉更富有悲剧性。
《红楼梦》中的大观园,也正是作者曹雪芹保护美、展示美,更是悲叹美被毁灭的艺术空间。大观园里的悲剧是爱情、青春和生命之美被毁灭的悲剧。众多女性都没能逃脱红颜未衰身先死的悲惨命运,大观园也最终变成“落叶萧萧,寒烟默默”的一片凄凉颓败景象,与此前“千红万艳”的美好景象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更加凸显出悲剧的况味。
当我们捧读《红楼梦》时,我们不得不为显赫一时的贾府由盛转衰、宝钗黛的爱情婚姻悲剧、众芳飘零的命运悲剧而扼腕叹息,但在更深层次上,曹雪芹还探讨了人生没有出路的人生悲剧。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悲剧轴心人物,作为一个青少年,他的身上焕发出的是一种新气象、新精神,表现出的是一种崭新的价值观。他对仕途之路非常反感,但无法抛弃对家族、尘世的依赖和眷念,他希望永远生活在一个与女性水乳交融的、无礼法束缚之苦的、无利禄功名之烦的桃花源式的环境里。而当他摒弃了传统的人生价值观、叛逆了封建秩序之后,却无法找到自己的出路。因而内心深处充满着痛苦、焦虑、惆怅,处于极度的苦闷之中,无可奈何之下出家的贾宝玉只是以一种痛苦去消解另一种痛苦,宗教的出世精神与生命意识是有着内在冲突的,他并没有真正的解脱。宝玉的出家只是求得暂时的内心宁静,他的悲剧是精神失落的悲剧。
贾宝玉命运的痛苦结局明显带有中国传统人生哲学,尤其是老庄哲学、佛道思想的印痕。一方面是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如老庄哲学中有无、真假、生死相生相济、互相转化、互为条件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中带有宿命色彩的解脱思想。这种人生态度虽带有些许消极、悲观意味,但更多体现了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中一种对待人生和苦难的超脱的精神境界。
曹雪芹在经历和观察了花柳繁华、温柔富贵及荣辱无常的历史与现状之后,徒然梦醒,带着无奈和辛酸完成了对悲剧的追忆与创造,因此诸多评论认为《红楼梦》不仅是一部家族的兴衰史,同时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兴衰过程,暗示了整个中国封建制度已走到了穷途末路。然而结合曹雪芹的家世及其周围的意识形态我们发现,作者虽然敏感地察觉到了平静社会下涌动的历史前进的暗流,但他没有也不可能对其骨子里流传下来的东西完全剔除,他对于逝去的繁华生活依然充满留恋与怀念;曹雪芹所生活的“康乾盛世”也不会让他对整个社会失去信心,他在作品中悲剧意识的表露更多侧重于对人世沧桑的感慨,人生意义虚空的哀叹。作者对贾宝玉及几十个青年女性的悲惨命运的描述,是从广阔的视野展现了美的毁灭。当然,通过对现实和传统精神中的弊端的淋漓揭露,曹雪芹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个时代滋生的新生事物,那就是由大观园中这些青春儿女之真情所演绎的平等、自由、人性和博爱等崭新的思想意识,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作者的这一观察思考具有超越时代的进步意义。
曹雪芹的人生理想只是“补天”而已,所以他对旧王朝的种种弊端只是停留在朦胧意识的层面,他并没有勇敢地达到推翻旧王朝、旧制度的高度。
(摘自陈艳秋《论<红楼梦>对中国传统悲剧意识的颠覆》,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