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蒜老叟①
袁枚〔清代〕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②。
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③之。众大骇④ , 走告杨。【1】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⑤ , 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⑥ , 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券⑦。【2】
令杨养息⑧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矣。”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3】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⑨不肯告人姓氏。
【注释】①叟:指年老男子,老头。②堵:墙③揶揄:嘲笑④大骇:十分惊讶⑤许:左右⑥垂死之年:临近死亡。⑦立誓券:立下发誓的契约。⑧养息:将养身体,休息。⑨卒: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