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使用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全新表达,特别强调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用好市场优势培养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企业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主体。2022年我国市场主体突破1.69亿户,增长迅速。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超过3/4。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35.5万家,有效发明专利总数达232.4万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在132个创新体中,中国排名11位。可见,企业在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桎梏仍未完全破除,大企业创新策源不够、大而不强,中小企业竞争力仍待提高、创新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四难”:一是创新决策中企业话语权与主体地位不匹配,企业自主决策能力提升难;二是创新活动组织应用导向不足、利益诉求不一致,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协同合作难;三是创新要素在高校院所和企业间双向流动机制不健全,高端研发人才向企业集聚难;四是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不完善、政策协同不够,企业通过创新获得回报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