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虚拟实践的产生使人类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成功构建了虚拟世界。信息时代的人类所面对的是一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共存的二元世界。在二元世界之间的各种关系中存在各种矛盾关系。首当其冲的便是虚拟存在与现实存在之间的矛盾。
首先,虚拟存在与现实存在之间不仅存在一种派生关系,还存在着一种相互否定的关系。我们一直强调,人的虚拟存在离不开人的现实存在,而且人的虚拟存在本身就是“脱胎”于人的现实存在。但是,人的虚拟存在这种新的存在形态一经产生,它便成为一种具有一定程度相对独立性的存在形态,并与现实存在相对立。一方面,这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的虚拟存在形态,表现出总是渴望获得更多的独立性,反对现实世界对它进行干预和管控,希望虚拟存在能够成为人类的理想存在形态,甚至对现实世界有所拒绝和反感。另一方面,虚拟世界又为人类提供了一个逃脱现实世界压力的“自由空间”,也意味着它为人类拒斥现实世界提供了一种现实可能性。虚拟世界中的社会关系具有明显的暂时性和匿名性,人与人之间丧失了现实世界中的义务关系,所以选择虚拟世界本身就是对肉体种族性别身份等现实世界附属物的一种逃避行为。
其次,人的虚拟存在形态形成后又对人的现实存在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人的虚拟存在深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离不开信息技术对它的技术支撑和物质条件的支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的生产和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人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技术的陪伴,甚至产生了一种对信息技术的崇拜,形成了一种新的“拜物教”。这个新“拜物教”的产生,可以视作虚拟世界对现实世界的侵蚀。在这里,资本与技术的“同流合污”,使得技术成为为资本增殖而服务,奴役人、压榨人、诱惑人甚至统治人的一种工具。如果人因为沉溺在虚拟世界而远离现实世界,就无法赋予人现实生活的根据和意义,就有可能失去真实的人性,必将导致绝对的虚无,人也将变为行尸走肉似的非人。
最后,虚拟世界离不开现实世界的约束和控制。虚拟世界的发展依赖于现实世界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水平的进步,同时,虚拟世界的运行也受制于现实世界政治力量的制约与控制。
(节选自张竤《“虚实之间”的秘密:再议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问题》)
材料二:
现代技术文明逐渐增长了“非自然的人造性”。作为虚拟现实的造物主,我们有意识地制造出“邪恶精灵”来“欺骗”自己的体验和感知,并达到感官致幻的极致境界——幻觉、想象与现实无从区别。实际上,我们在虚拟世界获得了另一个虚拟“身体”。
由此,自我的构成也将发生重要的转变:同一个心灵拥有两个不同的身体,一个是现实(物理)世界中的身体,是受到自然与伦理规则限制的“有碍之身”(hindered body)或者“沉重的肉身”;一个是虚拟世界中的身体(化身),是超越这些规则,甚至可以永生不死的“无碍之身”(un-hindered body)。换言之,物理世界启动了“身心分离”模式,以便让心灵转移或“附体于”虚拟世界的另一个身体。
这种“一心二体”的状况改变了自我的结构和构成性要素。这个新的自我,很可能越来越难以忍受现实世界的限制,愿意奔赴元宇宙追求更自由的生活。但是,“你可以在虚拟世界里过上美好的生活吗”?未必。关键在于,长期被物理世界物塑造的身心关系,在进入和适应虚拟世界的过程中会发生如此重要的转变。以至于原本作为美好生活判断标准的价值框架终将被瓦解。
虚拟世界的自我似乎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无碍之身”不仅深度沉浸于丰富多样的感官体验,而且可以获得超越自然(物理)法则的能力和满足。完全可以想象,我们能够随时飞到任何想去的地方、看见心愿所想的景观,即刻感触一切。如果愿意,我们可以满足各种背离旧世界伦理规则的愿望。于是,我们随时可以“心想事成”,并且毫无身体和道德的风险。那么,虚拟世界的“优越性”远不只是满足了人的愿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新塑造了人本身。
但是,我们由此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终极自由吗?实际上这是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自由总是对人而言的。我们人类,至此为止是在“有碍之身”的条件下形成的身心关系,由此养成心灵的习性,这是人类价值的构成性基础。而在虚拟世界中,我们不再是一贯所知的人类。正如没有死亡和风险,就不会有畏惧和珍惜;没有身体受到伤害的威胁,就没有勇敢的美德;如果不需要努力便心想事成,就没有卓越和智慧;没有资源的匮乏,也就没有善意和友爱……“有碍之身”限制了我们,同时也成就了我们的人性(humanity),并内在地规定了自由的含义及其弥足珍贵的价值。
(节选自刘擎《技术最后的诱惑:虚拟世界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