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摘自邹一南《浅谈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材料二:实际上现代英国的官吏制度,是仿照帝制中国的官吏制度而建立的。同罗马制相比较,中国的这种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约在2000年的时间里,或大或小,它成了中国统一和秩序稳固的支柱。但它同样是有限度的。鸦片战争时,在侵略中国的英国人心里,当时的制度是极为优越的,英国人曾考虑以后英国是否也要采用。各种议论的结果是,在英国也同样确立了通过考试选拔任用行政官员的制度,这种制度到今天已经广泛普及。
——摘编自【英】汤因比等《展望二十一世纪》
材料三: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官吏”称谓逐渐被“公务员”代替。1929年制定《公务员任用条例》,1933年颁布《公务员任用法》,标志着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此后国民政府颁布了《考试法》、《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条例》、《应考专门资格审查规则》等多项法律和法规,内容详尽周密。孙中山关于文官考试的思想主张,几乎全部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在这一时期得到了确立。同时从1931年到1947年,中央举行的高等文官考试和普通考试各有14次,地方举行的普通考试有20次。但这一时期,绕开考试任用文官的名目繁多,为国民党进入公务员队伍大开绿灯。
——摘编自乔珍明《孙中山文官考试思想及在南京国民政府的运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