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节选自《出师表》)
【乙】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马大将军光①薨。上②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 乃复使乐平侯山③领④尚书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⑤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⑥ , 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节选自《汉书》)
【注释】①光:大将军霍光。②上:汉宣帝。③山:霍山,霍光之兄孙。④领:兼任之意。⑤傅奏:陈奏,向君上报告。⑥异善:特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