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路德指出,学校的学科设置要与儿童未来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不仅要进行书写、阅读、唱歌等活动,还要授以职业或家政的实习教导。为此,他呼吁各邦诸侯及市政管理者大力兴办学校,承担教育组织者的职责。学校要关注职业教育,培养“长于治国的男子和善于理财的女子”。只有这样,统治当局才能获得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臣民,以确保整个国家机器的顺利运转。英国哲学家培根也坚信新发明将会改变整个人类生活,要求改进职业教育方法,以追求学问领域的扩大。宗教改革时期的职业教育思想具有明显的科学取向,适应了社会需求。
——摘编自贺国庆、马立武《欧洲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时期的职业教育思想》
材料二:从 16世纪中叶以来,英国职业教育开始得到有序发展。1567年,英国制定《工匠徒弟法》,对学徒年限、学徒数量以及师傅资格等作了统一规定,落实了国家有效监督学徒制度。据统计,工业革命期间的不少发明家和企业家,都接受过学徒制职业教育的培养。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济贫法》,明确规定贫困儿童必须做学徒,并强调教区负责人和保护人有义务负责监督该法令的执行。这促进了带有济贫性质的职业教育机构的诞生,如慈善学校、劳作学校和产业学校等。这些机构开设的课程如基本读写、家庭服务及工业操作等,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为其后继教育与发展打下基础。总之,工业革命前的职业教育为英国培养了几代技术精湛的工人。
——摘编自谢勇旗《工业革命前后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