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材料二:2022年11月30日,《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发布。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91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6.8%。未成年人过度上网情况有所改善。以下是报告中的一些数据。
注:青少年模式指的是主要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试点上线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该系统会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