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表
新中国成立前 | 封建农奴制度下的旧西藏,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受到人身和精神控制 |
1951年5月23日 |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国大家庭里走向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前景 |
1961年下半年 | 西藏各地方开始实行普选,翻身解放的农奴第一次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开始享有最广泛的人民民主权利 |
1965年9月 | 西藏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西藏自治区及其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
——据王彦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戴的成功实践》整理
材料二:全民讨论进行了近三个月,参加讨论的人有1亿五千多万人(当时全国人口只有五化人)。按各省、市所报,宪法起草委员会统计的纯对数字为152387987人,还不包括全国各省、市、县部分人大596万多参与讨论的代表。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整理的意见共计138万条,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将这些意见编辑成了25大本。
——据董成美《制定我国1954年宪法若干历史情况的回忆》
材料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不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而且创造性地建立了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制定了保障、规范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的有关法律,开启了史无前例的“港人治港”实践。没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香港民众福祉的深切关怀,就没有香港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就没有香港民主的实践。
——《“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