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23年3月10日~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新当选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等,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材料二: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2977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42名,妇女代表790名,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97名,分别占代表总数的14.85%、26.54%、16.69%。
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全国各地设立了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本实现乡镇和街道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