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2023年5月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4月30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