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审核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材料二: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车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还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
材料三:2023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北京育英学校,看望慰问师生,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祝贺节日。习近平强调党中央始终关心关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努力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方面要切实做好与儿童事业发展有关的各项工作,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让所有孩子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都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