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王阳明语)不论是“心即理”还是“致良知”,从字面上看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可表现为自我生命活力的释放,也可能表现为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所以,在心学体系里,王阳明对个体的主观意念做了限制,提出了明确的修养功夫论,这里的“知行合一”具有明显的道德内省标准,心有邪念,即是行恶。此外,“知行合一”作为一种自我要求更是为了避免知而不行,只满足于训诂条理和口舌之争。“某于此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只恐学者得之容易,把作一种光景玩弄,不实落用功,负此知耳!”(王阳明语)日本学者冈田武彦认为,阳明学是“培根之学”,偏重实行和事上磨炼,是其精神要旨所在,知而不行,只是不知。企业家立“知行合一”之旨,便意味着严格自我要求的开始。
“知”有其独特的哲学含义,与“良知”相近,知行合一即表现为我的“良知”须化为真切实在的行为,而我的所作所为又都符合我的“良知”。这里有着怎样的境界寓意?知行合一的状态又具体化为“致良知”的过程,“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王阳明语)“归于寂”不是客观上的不存在,而是个体主观觉知的灭寂,即主观之间的隔绝,它表明一种我与万物相“绝”的状态。“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王阳明语)王阳明所说的“天下无心外之物”意味着使万物皆得吾心之理,也就是个体德性向客观事物的迁移,与之相对,这表明的是我与万物相“通”的状态,良知是个体的内在本质力量,“知行合一”就是把这种内在的本质力量,体现到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自体的中正向客观性的迁移,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性存在。
在企业经营中,这意味着辩证理性的利他精神,企业有了这种利他精神,就能同时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幸福、企业盈利与顾客满意的目标。超越“小我”而观“大我”,人的视角和世界观都会随之发生变化,企业家收获经济成就的同时,也收获人格成就。企业家的最高形象如同“企业图腾”般存在,通过第一个阶段的自我修养达到第二个层次,也通过第一个阶段的言传身教,从而影响到每一个企业成员,“无为而民自化”。企业家的个人境界与企业的卓越发展同步并行,企业家的价值追求与员工的价值实现同道相益,这样的企业一定是长盛不衰、基业长青。
(摘编自《经营与管理》2019年第二期《“阳明心学”对现代企业经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