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还宅
建中靖国元年,坡自儋北①归,居阳羡。阳羡士大夫犹畏而不敢与之游。独士人邵民瞻从学于坡。坡亦喜其人,时时相与杖策② , 过长桥,访山水为乐。邵为坡买一宅,后择吉日入新第③。
夜与邵步月④ , 偶至村落,闻妇人哭声极哀。坡听之,曰:异哉,何其悲也!遂推扉而入,则一老妪。坡问其故,妪曰:“吾家有一居,而吾子不肖⑤ , 遂举以售诸人。吾今日迁徙来此,宁不痛心!此吾所以泣也。”坡亦为之怆然。问其故居所在,则坡倾囊所得者也。坡因再三慰抚,即命取屋券⑥ , 对妪焚之。呼其子,命翌日⑦迎母还旧第,竟不索其直。
(选自《梁溪漫志》)
【注释】①儋北:地名,在海南省,此前苏东坡被流放于此。②杖策:拄着拐杖。③第:府第。④步月:月下散步。⑤不肖:没有出息。⑥屋券:房契。⑦翌日: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