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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贞观初,“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故御史复为雄要”,“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台院侍御史以弹奏为基本职责,重点在纠弹职位较高的官员。察院监察御史在御史台中品秩虽低,但职务繁杂,百司畏惧,其“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此外还掌祭祀、监南选、监司射、监决狱、分察尚书省六部等。贞观年间,全国被划为十道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十人分巡州县,监察御史以六条巡按州县,分巡时威仪显赫,“州县祗请相望,道路牧宰祗候,僮仆不若”。《贞观政要》中记载:“(太宗)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同时,唐太宗也对清廉官员和清正之举大加褒奖弘扬。

——摘编自吴毅《唐朝贞观年间防治贪腐的政策举措释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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