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项某入职某外服公司后,被派遣至重庆市万州区某店工作,派遣期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因该店关闭,项某实际工作至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该公司通知项某将其调至离万州区相距225公里的重庆市江北区某店工作,并要求项某2023年3月2日报到。项某以工作调动不合理为由,拒绝公司安排。因工作地点远,项某无法正常打卡,该公司多次向项某发送旷工通知,并以项某累计旷工5日、违反用工单位规定为由,解除与项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