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男)与吴某(女)婚后有一子周某翔(13周岁),一女周某菲(13周岁),后两人离婚.两个孩子均由吴女士抚养。2020年1月26日,周某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两个孩子的16800元压岁钱拿走。周某翔,周某菲在此之后多次催要这笔压岁钱,但周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2023年1月,周某翔、周某菲为了讨回自己的压岁钱,准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该事件中,两个孩子能否起诉自己的父亲?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