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演进的轨迹西周、春秋以“礼治”否定了殷商的“神治”;战国、秦朝的“法治”否定了春秋的“礼治”;西汉至清朝的 “德法合治”否定了秦朝“专任法治”。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冲突与融合。今天,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这一过程中,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与互动同在,合力勾勒出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轨迹和未来走向。
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我国法治建设可借鉴与利用的重要资源。结合材料,用辩证否定观说明我们应该如何科学地认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