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宁发现李某在个人公众号擅自发布了她在书店购买学习材料的照片,并声称是这份学习材料让小宁的学习成绩由差变优。小宁找到李某要求其删除自己的照片和相关内容,李某以“在自己的公众号发布是个人的权力”为由拒绝小宁的要求,小宁果断报警,经民警调解后,双方和解,李某删除了小宁的照片和相关帖子,并给予小宁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