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立良法】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国自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经过40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专门立法为骨干、以相关立法为辅助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系统。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中国迈入了“环境宪法”时代。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法律达到30余部,初步形成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法治建设成就展】
现行宪法实施40年来,我国在法律体系、民主政治、人权保障和宪法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下是成就的部分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 |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 中国特色宪法实施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了从“有法依”到“良法善治”的重要成就。 | 党和国家切实做到了依法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使我国国家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 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 我们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等;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合宪性审查制度等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