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正德十六年(1522年)七月,有葡萄牙船只来到广东, 自称“佛朗机国接济使臣衣粮者,请以所赏番物如例抽分”。葡萄牙使团到达后,满刺加(马六甲)使臣抵京,请 求中国帮他们收复被葡萄牙占领的地区。对此,礼部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佛郎机不是朝贡藩属,“又侵夺邻封,犷悍违法”,此次以接济为名,“抉货通市",心怀叵测,“疑有窥伺”“宜救镇巡等官亟逐之,毋令入境”;
第二,严格执行勘合贸易的有关规定,如期朝贡者“抽分如例”,“不资勘合及非期而以货至者”,皆为谢绝;
第三,对于满刺加的救援要求,请交兵部讨论。
兵部则提出两点意见:
第一,请朝廷以救书的形式谴责佛郎机的非法行径,令其归还满刺加疆土,同时谕令退罗等国从“救患恤邻”的道义原则出发,协助满刺加复国;
第二,对广东方面“闻夷变不早奏闻”的巡海、备倭等官,逮问治罪。礼部、兵部的处理意见,嘉靖皇帝全予采纳。
——摘编自庞乃明《正嘉之际明朝对葫外交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