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距离”一词的本义是对时间和空间而言的。如从此时到彼时、从此地到彼地之间隔着一个长度,人们就把这种时间、空间相隔的长度叫做距离。“心理距离”说中的“距离”,不是指时空相隔的长度,而是指心理的距离,这是指我们在观看事物时,在事物与我们自己实际利害关系之间插入一段距离,使我们能够换一种眼光去看世界。这种距离的插入,是靠自己的心理调整实现的,所以叫做“心理距离”。
古往今来,一切伟大的诗人、艺术家之所以能从寻常痛苦甚至丑恶的事物里发现美和诗意,就是因为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心理调整,将事物摆到一定的距离加以观照和品味。例如竹子,在一般人的眼里,它不过是可以架屋、造纸和当柴烧的寻常之物,但中国古代诗人面对竹子,却以另一种眼光,从它那里发现了一个又一个鲜活、动人、美丽、清新的世界。“寒天草木黄落尽,犹自青青君始知”(岑参),“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李白),“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杜甫),“始怜幽竹山窗下,不改清阴待我归”(刘长卿),“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郑樊)。在这些诗人的眼中,已彻底改变了看待事物的普通方式,所以普通的竹子已具有生命的颤动和美好的性格,竹子在诗人的“心理距离”的作用下,已进入了艺术世界,获得了美的意味。
审美体验中的“心理距离”是存在“内在矛盾”的。一方面,艺术作品能否感动我们,引起我们的“共鸣”,这与艺术作品所描绘的生活情景跟我们自身独特的生活经验、体会相吻合的程度成正比。艺术作品中所描绘的生活情景与我们的个人经历愈是吻合,我们对艺术作品的领会就愈是深切入微,艺术作品就愈是能打动我们。另一方面,艺术作品所描绘的生活情景与我们的生活经历愈是贴近,我们就愈容易把作品的艺术世界与自身的生活经历混为一谈,也就愈容易从艺术世界退回到自身经历的现实世界。这样,愉快的审美鉴赏就可能变成痛苦的自伤身世了。上述两条规律似乎是不相容的。第一条规律强调欣赏时距离要小,第二条规律则强调欣赏时距离要大,所以称为“距离的内在矛盾”。
那么如何来解决审美体验中的“距离的内在矛盾”呢?英国美学家、心理学家爱德华•布洛( Edward Bullough)提出,“无论是在艺术欣赏的领域,还是在艺术生产中,最受欢迎的境界乃是把距离最大限度地缩小,而又不至于使其消失的境界”。这种“不即不离”的境界之所以是理想的艺术境界,在于它对“距离的内在矛盾”作了妥当的安排,既不因距离过远而无法理解,也不因距离消失而让实用动机压倒审美享受。这样,就使审美主体在面对审美客体之时,既能“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就艺术创作而言,正如王国维所言,“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王国维)。
当然,在审美体验中,能不能获得“不即不离”的距离,不但与审美客体相关,也与审美主体的思想文化修养相关。对于思想文化极其低下的审美主体而言,无论面对多么优秀的艺术品,也会因“距离丧失”而想入非非。艺术创作中经常运用的诗化原则、陌生化原则、变形原则、程式化原则,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都是艺术家为了使其艺术品获得理想的审美心理距离所采取的艺术处理。
(摘编自童庆炳《中国古代诗学与美学》)
材料二:
种田人常羡慕读书人,读书人也常羡慕种田人。竹篱瓜架旁的黄粱浊酒和朱门大厦中的山珍海鲜,在旁观者所看出来的滋味都比当局者亲口尝出来的好。新奇的地方都比熟悉的地方美,东方人初到西方,或是西方人初到东方,都往往觉得面前景物件件值得玩味。本地人自以为不合时尚的服装和举动,在外地人看,却往往有一种美的意味。
这全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持实用的态度看事物,它们都只是实际生活的工具或障碍物,都只能引起欲念或嫌恶。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我们一定要从实用世界跳开,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欣赏它们本身的形象。总而言之,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
我说“距离”时总不忘冠上“适当的”三个字,这是要注意的。“距离”可能太过,可能不及。艺术一方面要能使人从实际生活牵绊中解放出来,一方面也要使人能了解,能欣赏。距离不及,容易使人回到实用世界;距离太远,又容易使人无法了解欣赏。
艺术都是主观的,都是作者情感的流露,但是它一定要经过几分客观化。艺术都要有情感,但是只有情感不一定就是艺术。富于艺术材料的生活何以不能产生艺术呢?艺术所用的情感并不是生糙的而是经过反省的。蔡琰在丢开亲生子回国时决写不出《悲愤诗》,杜甫在“入门闻号眺,幼子饥已卒”时决写不出《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两首诗都是“痛定思痛”的结果。艺术家在写切身的情感时,都不能同时在这种情感中过活,必定把它加以客观化,必定由站在主位的尝受者退为站在客位的观赏者。一般人不能把切身的经验放在一种距离以外去看,所以情感尽管深刻,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
(摘编自朱光潜《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