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与李某是对门邻居,两家入户门相对。金某在自家入户门外安装了一个可视门铃,可观察楼道公共区域并存储相关信息。李某发现后,认为该可视门铃安装的角度能清楚观察并记录自己和家人的出入及访客情况,甚至可观察到家中部分生活起居情况。遂多次上门与金某协商、要求拆除该可视门铃,但金某对此置之不理。于是,李某将金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金某删除与李某相关的视听资料。考虑到金家安装可视门铃是出于维护自身安全的需要,主观上并无窥视邻居隐私的故意,采用兼顾双方利益的改良方案,调整可视门铃位置、角度,避开涉及李某家中隐私的观察区域。
结合材料,请运用“权力行使注意界限”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