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中学生陈某因琐事与同学王某发生争执,王某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管制刀具)将陈某的胸部及背部等身体多处部位捅伤,事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据《刑法》,被告人王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