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十年多来,我国不断创新完善细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织密环境法治保护网,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环境公益诉讼是指当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公共利益受到直接与间接的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对行为人提起诉讼的制度。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 A、确保了每个公民都能享有诉讼的权利
- B、扩大了政府执法的范围,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 C、简化了诉讼程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 D、明确了相关国家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