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期盼,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立法修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除了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修改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初步形成了以农业法为基础,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以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基层村民自治等法律为主干,以其他法律法规为辅助的农业农村领域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这些立法和法律实施活动,把党史央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地方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真正使广大农民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法治护航。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阐释我国是如何以良法善治护航农业强国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