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一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阅读表有关科举制的相关内容
项目 | 内容摘编 |
考试科目 | 隋代贡举科目大概有秀才、进士、俊士、明经四科。唐太宗之后,又有很大发展。武则天前后,增加了五经、三经及学究一经,创立了殿试和武举。 |
应举人资格 | 唐代曾规定,“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罚……不得申送入”宋代曾“犯刑责,不孝不悌、为害乡里”等不得应举。 唐以前均规定“工商不得入仕”唐后期规定工商业者改业三年之后可以入仕。宋代规定“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 |
考试方法 | 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宋代采取封弥制,亦称糊名法,是将试卷上的举人姓名、年甲、三代、乡贯等密封或去掉,代之以字号,以防考试官在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