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科学与艺术的关系问题上,传统看法认为,科学求真、艺术求美,两者泾渭分明,并无任何共同之处。笔者认为,这种传统看法失之偏颇。科学与艺术,两者虽有明显差异,但也有诸多共同之处。它们相辅相成,具有内在的同一性。正如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所指出的:“音乐和物理领域中的研究工作在起源上是不同的,可是被共同目的联系着,即对表达未知的企求。”科学与艺术,是人类文化百花园中两朵鲜艳的奇葩,是同一文化母体孕育出来的一对同胞兄妹。然而正如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所指出的:“艺术与科学事实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它们源于人类活动的最高尚部分,都追求着深刻性、普遍性、永恒和富有意义。”
②首先,表现在科学与艺术有着共同的探索目的和探索动机。爱因斯坦曾经在《探索的动机》一文中分析过科学与艺术活动的动机。他认为,把人们引向科学与艺术的动机可分为两种,即“消极的动机”和“积极的动机”。所谓消极的动机,指的是那种“要逃避日常生活令人厌恶的粗俗和使人绝望的沉闷,是要摆脱人们自己反复无常的欲望的桎梏”。即把科学与艺术作为摆脱现实生活的“避难所”的做法。所谓积极的动机,就是“人们总想以最适当的方式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于是他们就试图用他的这种世界体系来代替经验的世界,并来征服它。这就是画家、诗人、思辨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所做的,他们都按自己的方式去做”。即利用科学与艺术来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因此,无论就积极的动机而言,还是就消极的动机而言,科学与艺术的探索目的和动机都是相同的。
③其次,科学与艺术的内在同一性还表现在科学活动和艺术活动在思维方式上的互补性。传统的观念认为科学活动与艺术活动有着根本不同的思维方式。科学活动运用抽象的逻辑思维,而艺术活动运用具体的形象思维。科学活动所运用的抽象的逻辑思维带有理性的特点,而艺术活动所运用的具体的形象思维则带有综合的特点。这种传统的看法并非毫无道理,然而实在有失全面。因为无论是科学活动,还是艺术活动,都是一种探索性、创造性的活动,都不可能仅仅运用一种纯而又纯的、单一的思维方式。科学家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在运用逻辑思维的同时,还必须运用非逻辑思维,即具体的形象思维,包括直觉、想象等思维形式。例如,想象这种非逻辑的思维形式,在科学研究活动中能帮助人们去发明和创造。爱因斯坦认为,想象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贝弗里奇则进一步指出:“事实和设想本身是死的东西,是想象力赋予它们生命。”科学家只有运用想象这种思维形式,才能把概念转变成形象,才能构思出感官无法达到的种种假说和模型;才能做出种种惊人的发明和创造。同样,在艺术创造活动中,虽然通常运用具体的形象思维,然而,也必须以抽象的逻辑思维作补充。如果绘画只是“形似”,那只能达到表面现象的真实,是肤浅的认识。正如苏东坡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之一中所写的:“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只有达到“神似”,才能达到深刻的、本质的真实。而要达到神似,就必须洞察和把握竹子的深层本质。画竹如此,其他艺术创造又何尝不是如此!艺术家要创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都必须借助于抽象的逻辑思维,透过生活的表面现象,洞察生活的深层本质,从而把握时代的脉搏,在所创造的艺术典型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规律和必然性,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
④最后,科学与艺术的内在同一性表现在科学活动与艺术活动在本质上的一致性。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作为研究对象,艺术以人类的精神世界作为研究对象。科学揭示自然界的奥秘,艺术揭示人类精神世界的奥秘。然而,人和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自然是人所认识、改造的自然,因而是“人化的自然”;而人则是自然的组成部分,是“自然化的人”。因此,科学是人的自然的展示,艺术则是自然的人的探索。离开了人和自然,既没有科学,也没有艺术。科学与艺术的这种内在同一性,正促使科学与艺术在经历近四个世纪的分离之后,重新走向结合之路。
《现代科技革命与文化艺术》(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