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宋代文学一个较典型的特征,是哲学的艺术化与艺术的哲学化。在宋学兴盛的背景下,士大夫文人对“性命”“心源”“情性”“道德”等人之生命的发生原理与终极意义的领会,以及对自身道德涵养的极高要求,决定了其人格精神更易于流向纯粹的诗性和审美,并成为推动宋词雅化的原动力,体现着形而上的人格精神对宋代审美与艺术活动的影响。
宋词雅化在北宋已有较高的完成度,特别是“东坡范式”的创生,对词史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从当时的历史环境看,无论是苏轼,还是他之前的文坛领袖欧阳修,以及后来者黄庭坚,他们对词表达功能的拓展都与政治影响下个人际遇的改变密切相关。这实际上是北宋士人在党争和贬谪语境下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穷达之际如何自处,进退之间如何在精神上达成真正的平静和自由,是他们始终关注的修养课题。
“清风明月”是欧阳修中后期的典型词境:“无风水面琉璃滑”“行云却在行舟下,空水澄鲜”“西南月上浮云散,轩槛凉生”,目之所见,也是心之所向,是作者主观审美偏好的反映,这种澄明之境恰是欧阳修清明自适的内心世界的镜像。
苏轼和欧阳修在对词的认识和审美个性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但在对词的雅化上,又不约而同地沿着扩大词表现功能的道路前进,创作了大量雅词,共同塑造着宋代士人的人格意象。
苏轼有着和“清风明月,幸属于闲人”相近的体悟,可概之为对“适”的精神境界的追求。“相逢一醉是前缘,风雨散、飘然何处”“与谁同坐,明月清风我”“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这些词句中流露出顺化自然、随缘放旷的生命情调,同样带有一种人生沧桑感。这种“适”和欧阳修的“闲”一样,都是经历过人生沧桑的士大夫试图以静观外物、身与物游的方式来明辨思理,达成主体精神绝对自由的境界。
欧阳修的“清风明月,幸属于闲人”,是他在贬谪后的沉淀;苏轼的“也无风雨也无晴”,是他在乌台诗案后痛定思痛的体悟;而黄庭坚在经历《神宗实录》案风波后,则锤炼出“断虹霁雨”的词境:“断虹霁雨,净秋空,山染修眉新绿。”“断虹霁雨”词境不免令人联想到黄庭坚关于人格气象的诗性喻说-“光风霁月”。《濂溪诗序》云:“(周敦颐)人品甚高,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这句话经南宋理学家李侗点出,“为善形容有道者气象”,遂成形容人格气象的经典表述。“光风”是雨雪初晴之时吹拂云开雾散的风;“霁月”是雨雪止息、天空放晴后明净的月色。“光风霁月”形容的是雨雪放晴后天地清朗、万物澄净的状态,以此形容人格气象,既显示了悟透人生的通脱感和释然感,又蕴含了厚重的人生沧桑感。从这个意义上说,“断虹霁雨”的词境可作为“光风霁月”的人格气象在文学创作上的参证,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宋代士大夫文人在文学与道德层面通而为一的同构。
宋词雅化实质上是宋代士人遵从正统文化秩序、恪守道德伦理、完善人格修养而做出的审美价值判断。宋代士人将经过人生波折的洗礼而达成的人格精神,以艺术化、审美化的方式展现于创作实践,诗意展现了宋代士人努力探索精神出路的复杂情感变迁。
(摘编自陈莹《从“清风明月”到“断虹霁雨”-北宋雅词中士大夫人格精神的诗性表达》)
材料二 苏轼变革词风的主要手段是“以诗为词”。所谓“以诗为词”,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诗的有关表现手法移植到词中,即创作技法方面的要求;二是倡导小词出诸“诗人之雄”,即针对创作主体方面的要求。所谓“诗人之雄”,就是士大夫固有的志向,包括体现传统儒学所倡导的道德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苏轼呼唤“诗人之雄”,就是要求词人像诗人一样,以词言志。以诗为词的实质,是要突破音乐对词体的制约和束缚,把依赖于音乐传播的歌词变为一种独立的抒情诗体,或者说把“歌者之词”变为“诗人之词”。
由此看来,关于苏轼对词的雅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首先,是创作技法上的雅化。苏轼将诗的创作技法引入词中,扩大了词的表现范围,增加了词的抒情性,使词具有了诗般典雅庄重的语言。其次,是词体的雅化。这包含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创作心理的雅化。他倡导小词出诸“诗人之雄”,改变晚唐五代以来传统的出于戏谑、娱乐的心理而作词的状况,而以士大夫固有的志向、浓重的道德责任感与真挚的历史使命感取代之。二是创作内容的雅化。苏轼将诗中经常表现的政治、历史、道德、哲理的内容带入词中,纠正了传统艳词片面追求词的形式美的偏颇,使词文学第一次达到了真(历史、哲理)善(政治教化、伦理道德)美(娱乐)的比较完美的统一,达到了个体价值(审美、抒情价值)与社会价值(真、善)的比较完美的统一,这实际上是对儒家诗教很大程度上的回归。
苏轼以具体的创作实践,履行了自己的词学主张,实际上已倡导了南宋词坛的雅化精神,为南宋词坛从文化层面的深度崇雅贬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词的雅化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摘编自高云斌《从唐宋词雅化进程看雅词的内涵》,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