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一:祭同胞·怀爱国心]
(一)
设立国家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入南京,对我同胞实施灭绝人性的大屠杀,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甲]从此,30多万尚京大屠杀死难者、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有了属于自己的祭日。
2014年12月13日,第一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南京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讲话中提到,“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固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乙]任何人要否认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事实,历史不会答应,30万无辜死难者的亡灵不会答应,13亿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都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