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2023年7月28日,最高检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江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入选。
案情显示,2021年3月24日至25日,江某某使用其新浪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微博,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微博发布后迅速、广泛传播,引发广大人民群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同年10月12日,法院以江某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要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